9月28日讯 近年来,2号站官网平台 随着医疗体制的不断完善,医疗纠纷也逐渐减少。但实际还是存在部分的医疗纠纷。医疗纠纷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不可避免的,我们需要完善的是处理医疗纠纷能力,在实际调节过程当中想一些好的办法来解决这一问题,在实践和事件中总结经验与教训,加强医疗纠纷调节和处理能力,为人民群众提供最便捷的处理纠纷窗口和服务。
医疗纠纷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、家庭和谐的顽疾,那么,一旦遭遇医疗纠纷,医患双方如何快速、2号站平台平台 有效地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?
记者走进辽宁省丹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,梳理医疗纠纷调解窗口的工作流程及医患双方所能得到的优质服务。
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不花钱
在医疗纠纷中,医患双方往往因为互相猜忌、责任大小、赔偿多少等问题,不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解决问题,使医患矛盾不断加深。
“针对医疗纠纷,引入第三方进行调解,恰恰能消除医患双方的猜忌,利于问题解决。”丹东市司法局局长李灜向记者介绍,去年5月,在丹东市司法局和卫生局的领导、协调下,成立了丹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办公室,经过医调办3个月筹建,组建了不隶属于任何政府机构的人民调解组织——丹东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,窗口直接面对医患双方。
丹东市医调委主任宋守宏觉得,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模式的优势就在于免费和中立,让纠纷化解变得容易。
2013年7月,未婚青年李付华因肚子疼前往丹东市一家医院就诊,大夫以妇科疾病行剖腹探查术,之后诊断为阑尾炎,为其做了手术,李付华康复后出院。不过,没多久,她母亲却找到医院大闹,以误诊误治为由,要求医院赔偿女儿的损失。双方交涉数次也没有实质性进展,只好找到医调委。
“我一开始认为医调委是政府机构,怕偏袒医院,所以不信任。”李付华母亲回忆说,在调解员向她解释医调委是第三方的民间调解组织后,才逐渐打消了顾虑。
李付华母亲还对记者说:“我们家在农村,经济条件不好,本来担心因为调解还得花钱,没想到整个调解过程没要一分钱。”
宋守宏解释称,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中的一部分,同样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,实行免费调解。